95037
客服熱線
工作日
8:30-17:30
第十五條
信托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。
第十六條
信托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:
第十七條
信托公司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,在不低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標準的基礎上,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指標要求。